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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串聯貼紙
 
在我們期待的簡單生活裡,一定要有條輕鬆寫意的街道,
有陽光時舒服;飄雨時浪漫。
閒晃在街道上的,是用品味表達自我的人們,
而閃耀於其中的,是一件件讓人心花怒放的設計T恤!
T-shirt Market品牌募集開始,讓我們一起走向夢想中的輕衫逛街。


徵選內容與資格:
時間地點:12月6,7日;台北華山創意文化園區
目標攤數:20攤 (每攤位提供帳棚、桌椅、基本照明與電力)

徵選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 10月17日23時59分截止報名。
報名方式 :

報名表下載

已投稿作品

 
我們將透過「2008簡單生活T-shirt品牌徵選」「創意t-shirt,簡單生活」「報名表」等三個項目來瞭解你,請耐心依照下列方法,完成完整的報名手續。
(1)
請先申請加入StreetVoice網站會員,並依系統指示完成會員帳號啟用。已有會員帳號者請直接進入步驟2或3。
(2)
成功加入會員後,請繼續申請部落格,並至少勾選「網誌」和「設計作品」單元。
(3)
透過「設計作品管理」新增一個自訂作品分類為「2008簡單生活T-shirt品牌徵選」,並利用上傳設計作品功能上傳近期原創商品照片至少10張,當中至少需有3張清楚呈現實際版型。
*(4)
新增一網誌,命名為「創意t-shirt,簡單生活」,以編輯時尚雜誌頁面的精神,透過文字與畫面呈現你獨有的t-shirt哲學。文字字數與風格不拘,重點在讓人為你的設計而瘋狂,並請你在文字之間,以插入設計作品方式加入你「2008簡單生活T-shirt品牌徵選」部份或全部畫面。我們希望這不是另一次制式的徵選,而是從這裡開始,就能集結並分享更多讓人著迷的創意魅力。(此為本徵選主要參考項目,但請恕我們不提供網誌規格樣本,因為真的希望大家盡情自由發揮!)
*發表新網誌完成後,請進入『網誌管理中心』,在你的文章後方按下『活動報名』鍵,投稿至『2008簡單生活節T-shirt Market徵選』。(updated 9/23)
(5)
填寫報名表,清楚附上你的StreetVoice個人部落格網址,寄至market@streetvoice.com,主旨請填品牌名-08簡單生活T-shirt Market報名」。*如你已參加過往年的簡單生活節、台客搖滾嘉年華、或2007年9/1-11/11號期間的KUSO西門町創意嘉年華活動,則無須再寄送報名表,請直接將品牌名稱與最新聯絡人姓名、電話、e-mail、StreetVoice個人部落格網址,以及參與過的活動名稱加年份,以上述主旨寄到market信箱即可。
(6)
溫柔建議:StreetVoice的個人部落格已經正式進入一個可以更完整創造獨立風格的時代!請善加利用各項功能,打造專屬於個人品牌的新所在。我們將在StreetVoice電子報定期地推薦特色鮮明的部落格,為你製造更多品牌曝光的機會!
(7)
感性提醒:因為報名人數眾多,為確保信件與檔案歸檔順利,請報名者在所有e-mail來信主旨與寄送之檔案上主動列上品牌名稱與內容主題。無盡感謝!
入選公佈:
 
(1)
公佈時間:10/24 公布完整名單
(2)
攤位確認:本市集每攤位收取1600元兩日攤位租金(含三張工作証),須於收到入選通知起五日內繳費,並回傳轉帳資料及市集攤主同意書,確認願意配合主辦單位各項安排後,攤主身份即刻成立。若有特殊需求需較大攤位可於收到通知後提出申請,經由主辦單位同意後支付加倍攤位租金。

 

 

*候補名額:5名,不公開也不事先公佈。有入選品牌放棄攤位時另行通知遞補。
權利與義務
 
(1)
參加徵選者一旦報名,則視同同意本徵選辦法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佈之附屬規 定。若參賽者及其作品不符合本活動辦法之規格,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資格。
(2)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紀錄片之完整性,凡參加徵選者,須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用創作者之姓名、肖像、原創作品之圖片或影像紀錄,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紀錄片等媒體無營利之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
(3)
參加徵選者需同意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轉授權其參賽作品之圖片或影像紀錄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以下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唯本授權僅限於簡單生活節相關活動、宣傳或節目
(4)
徵選入選者需同意依主辦單位規則至簡單生活節現場擺設市集攤位,同時授權主辦單位無償使用或轉授權其個人與作品於現場活動中之影像紀錄相關權利於以下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公開播放、重製及公開傳輸。唯本授權僅限於簡單生活節相關活動、宣傳或節目
(5)
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演出內容及作品,並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任何第三者主張受侵害之事,參賽者需自行出面處理,與主辦單位無涉。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資格。
(6)
參加徵選作品之著作權歸屬原創作人所有。
(7)
凡獲入選者,有其義務配合本活動宣傳造勢、記者會等相關活動。
(8)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